当下,射线设备大范围的应用于人们的日常日子,安检仪器辐射是否安全、医用X射线对人体是否有损害等都是大众极为关怀的问题。近来,环境保护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并发布了新版《射线设备分类》(以下简称《分类》),对有关问题作了进一步清晰。
依据射线设备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损害程度,《分类》从高到低将射线设备分为Ⅰ类、Ⅱ类、Ⅲ类。
Ⅰ类射线设备事端时短时间照耀可以使遭到照耀的人员发生严峻放射损害,其安全与防护要求高;Ⅱ类射线设备事端时可以使遭到照耀的人员发生较严峻放射损害,其安全与防护要求比较高;Ⅲ类射线设备事端时正常状况下不会使遭到照耀的人员发生放射损害,其安全与防护要求相对简略。
依据《分类》,归于Ⅲ类的射线设备包括医用X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CT)设备;人体安全查看用X射线设备;医用确诊X射线设备;X射线行李包查看设备;口腔(牙科)X 射线设备;X射线衍射仪;放射医治模仿定位设备;X射线荧光仪;X射线血液辐照仪;其他各类射线检测设备(测厚、称重、测孔径、测密度等);离子注(植)入设备;兽用X 射线设备;电子束焊机等。
可见,射线设备遍及的应用于医疗、安检等范畴,与大众日常日子休戚相关。因而,其安全性和可靠性一向遭到我们高度重视。此次出台的《分类》进一步清晰了射线设备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损害,有利于让大众进一步了解射线设备,破除相关流言,消除不必要的惊惧。
《分类》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26号一起废止。(记者 谢佳沥)